钟磊律师
钟磊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8-2013-3999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天津律师 > 西青区律师 > 钟磊律师 > 亲办案例

出售“凶宅”隐瞒的,买方可申请撤销买卖合同

作者:钟磊  更新时间 : 2011-08-30  浏览量:1997

    李先生经中介介绍,与业主王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如约一同办理了房屋的过户手续,在李先生入住该房前,获息业主配偶在该房屋内自杀死亡,李先生认为王女士在联系看房时故意隐瞒了该事实,导致李先生购买了一套“凶宅”,于是李先生起诉业主王女士,以王女士存在欺诈要求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本案结果
    法院考虑到业主所得购房款已所剩无几,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难以得到实际执行且业主爱人自杀于该房产之内也不同于凶杀等其他恶性事件,对该房产的实际价值影响较小,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王女士一次性补偿张先生部分损失。
法律评析
    “凶宅”在实际生活中确实会对生活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原告不愿意购买凶宅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希望和追求,所以不能简单跟封建迷信联系在一起,是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的。出卖人未及时告知买受人“凶宅”信息导致买受人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基于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

以上内容由钟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钟磊律师咨询。

钟磊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手  机:138-2013-399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